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以下三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需要是法人。本文就汇总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特征,以供大伙参考。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特征
1、收案数逐年递增。
伴随各地基本建设工程的拓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愈加多,收案数每年递增。
2、涉及标的大。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总是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总是较为复杂,涉及面非常广。第一,因为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是并非单纯的施工合同,常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法,合同性质多元化;第二,因为多种合同样式,致使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质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4、案件审理困难程度大,周期长。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方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致使审理困难程度较大。同时,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总是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需要,如工程造价等,总是需要专业的鉴别机构予以鉴别,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强了法官的审理困难程度。
5、较为依靠鉴别结论。
因为此类案件总是涉及专业的建筑类问题,所以此类案件一半都需要聘请专业的鉴别机构予以司法鉴别,然后依据鉴别结论去断定工程造价等专业类问题,审判结果较为依靠鉴别结论。
6、服判息诉率较低。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总是非常难调解,通常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总是会因为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实行,服判息诉率较低。